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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牀腫瘤專科蘇醫生專欄 :第三期肺癌的手術和,放射, 和藥物治療攻略

已更新:2023年4月2日





留意這篇文章所講的肺癌是指非小細胞肺癌, 包括腺癌或者是鱗狀癌。 第三期肺癌其實可以再細分為三種, 分別是3a ,3b和3c期。 但總體來說第三期的意思是腫瘤局部擴散到肺附近 和大氣管附近的淋巴結。 第三期的患者仍然有完全根治的機會, 但由於這一類的病人, 病情較為多變與複雜, 治療考慮的因素也多, 所以每個病人所進行的治療可不同。


傳統第三期肺癌, 假如能夠手術切除特別是3a期或某一些3b期,一般醫生都會建議病人進行手術切除原發腫瘤和附近有轉移的淋巴結。 做完切除以後, 一般會按照病理報告給予術後四次化療。 部分合適的患者在化療以後也可能給予一段時間的術後免疫治療和標靶藥物治療。


對於能夠手術切除的病人, 上年發表的的研究發現, 某一些合適的病人先進行做三次化療加免疫治療藥物, 手術前先縮少癌細胞。 這裏病人差不多有兩成的患者 在手術的時候發現腫瘤基本上已經完全消失(Complete pathological response), 即時砌出來的組織只是一些疤痕。 另外相比子進行術前化療加上免疫治療可以減低復發。 當然這一種在手術前進行三次藥物治療的方法,還是較為新穎。 究竟是否所有的病人也應該用這個方法也要按情況考慮。


但手術前進行免疫治療可能比手術後才用免疫治療更好。 理由是當中一還未切除的時候, 可以給予更多機會讓身體的淋巴細胞認得出癌細胞,從而產生更強的免疫力去攻擊癌症。( 就像可以往寫過的 打腫瘤變成身體的內部疫苗)。


至於應不應該做手術後的放射治療呢( 電療)? 近這幾年的最新發展顯示假如手術已經完全把腫瘤切除, 手術後再做電療的益處並不大。


留意的是有些時候手術並不是對病人最佳的治療方案。 第一 有一些腫瘤可能難以和手術完全切除, 第二可能病人心肺功能較差, 難以抵受全身麻醉的手術。 另外肺功能較差的病人假如要切除相當大的肺部 術後 可能呼吸有困難, 需要長期聞氧氣, 即是我們俗稱嘅“不夠肺用”。 無論對病人的生命和生活質素並沒有好處。


對於這類病人利用放射治療( 電療) 最為合適。 一般對於第三期的肺癌, 電療次數通常是30次。 電療整個過程大概需時六星期。 一般放射治療的範圍是原發的腫瘤和有轉移的淋巴結。 其實放射治療就好像手術一樣 ,只不過不是用刀切腫瘤,而是利用x光或其他輻射線把腫瘤精準備殺死。 一般在電療的六星期 ,同時每星期會進行一次的低劑量化療。 進行低劑量化療的目標, 是透過化療藥物把電療的殺癌能力增強。 所以這種放射治療我們一般稱作“化電療” chemoradiation, 即時化療和放療是同步進行。


你可能會問是否作三十次放射治療已經足夠呢? 再多一點慈素劑量高一點是不是殺癌的能力也增加? 原來不是的。 以往有研究 發現對比起30次電療 假如作37次的高劑量電療, 肺癌病人的死亡率反而提高。 估計的理由是當電療次數太多 傷及身體的淋巴細胞, 引起免疫力降低, 另一方面心血管的風險也增加所以最後得不償失。


另外近幾年最劃時代的改變是, 以往完成 電療後 沒有額外的治療。 一般都只是觀察。 幾年前的研究發現原來 在電療完成後作一年的免疫治療, 對於很多的患者可以大大增加生存機率。 所以在這一方面已成為一個標準的治療。


另外有一些患者可能在電療開始腫瘤 ,體積一牧 大,又或者所牽涉的電療範圍較大。 這樣假如作電療的話副作用可能會太高。 這種情況 一般腫瘤科醫生會先作免疫治療, 或者化療, 或者結合使用, 先作 幾針的治療縮細腫瘤範圍才作放射治療, 那麼就可以一方面能夠精準備殺死癌細胞,第二方面減少副作用。 一舉兩得。


留意現在治療癌症一般會先抽組織作一些基因檢查。 例如現時不少癌症時候基因突變最常見的是EGFR 基因特變。 也有一些情況醫生可能會先給與標靶藥縮小癌細胞再作化療或放射治療。 這種做法雖然不是最為多見,但有些情況醫生也會看病人的病情來使用。


留意以上所講無論是行手術治療的道路,又或者是放射治療的方向。 都需要同時間配合一些藥物治療。 無論是化療,免疫治療,或標靶藥也好。 這是因為第三題的患者可能有一些癌細胞已經走開了,又或者在血液中遊走。 手術和放射治療可以治療九成以上的癌細胞, 但這些隱藏的細微癌細胞種子,就需要用一段時間的藥物清除, 達到斬草除根,以防死灰復燃的目標。


下一期再講在第三期肺癌當中中醫藥如何配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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